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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遷撿骨 PICK BON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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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稱撿骨,在台灣稱撿金 是一種二次葬的埋葬方式,至親逝世土葬後,等待大約六年到十二年(甚至更久),等屍體腐爛後,把骨頭取出,放入金斗甕(俗稱金塔)貯存,再重新埋葬。
這種葬儀據傳由來是希望將先人遺骨帶回故鄉、祖籍地或新的居住地,入土為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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撿骨的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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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滿十六歲死亡者不撿骨。
三十歲以內死亡者,可以選在五-七年撿骨。
四十歲左右死亡者,可以選在七-九年撿骨。
五十歲左右死亡者,可以選在八-十年撿骨。
年齡愈大死亡者,撿骨的時間也就愈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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撿骨的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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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數十年來後墓基破損不堪,將屍骨撿存,可保護骨骸。
十年風水輪流轉,因此會聘請俗稱「風水師」的撿骨師替先人撿骨,希望能透過撿骨、洗骨改運。
將祖宗遺骨,集中一處建墓厝或另合建一墓,以利掃墓方便祭祀。
政府七年輪葬制度,撿骨對土地利用頗多正面功能。